我何等爱慕你的律法,终日不住地思想。
~ 诗篇119:97 (和修)
卫理宗的创始人约翰卫斯理与诗篇的作者一样,对上帝的话语都有着相同的热爱,以至他如此写道:“让我成为只精通一本书的人吧”(这是阿奎那以拉丁文homo unius libri说的一句话)。卫斯理所谓的书指的是圣经,就是上帝书写的话语。当然这不意味着卫斯理只读一本书,事实上他是那个时代阅读最广泛的人之一。但卫斯理却将研究和应用圣经当作他人生最重要的一件事。他就像诗篇作者一样热爱上帝书写的话语。
诗篇作者对上帝的教导之爱慕遍布他的诗作(请阅读诗篇119: 97、159、163、165、167、174等,并从中得到启发)。
我们多数人觉得很难将“律法”当作爱慕的对象(谨向众律师、法官和法律系学生说声抱歉)!对于此,我们注意到中文将希伯来文的Torah翻译成“律法”有误导之嫌。其实在箴言里讲到父母对子女的教诲、劝勉或指示时,也经常使用同一词语Torah(箴言一8、三1、四2等等)。因此,在通俗英文圣经(Common English Bible)以及某些其他英文版本 1 ,希伯来文的Torah被翻译成上帝的教诲或指示,而非上帝的律法。
我爱慕祢的教诲!我终日不住地默想。(诗篇119:97)
(译者注:此句乃译自通俗英文圣经。)
愿我们像卫斯理和诗篇作者一样,从对上帝话语的热爱中找到喜乐和智慧!
“啊,请给我那本书!不惜代价,给我上帝的书。我得到了;我有了使我满足的知识。让我成为只精通一本书的人吧!”
~约翰卫斯理(Sermons on Several Occasions之序,第五段)
1 例如 New Living Translation (NLT), Holman Christian Standard Bible (HCSB), The New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Translation (NJPST), Common English Bible (CEB).